我市10家涉林企业被评为“2016年度省林业龙头企业”

2016-12-22   阅读:(129次)

近日,为加快推动全省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山东省林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在涉林企业自愿申报、市(县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省林业厅决定授予161家涉林企业为“2016年度山东省林业龙头企业称号”,我市有10家涉林企业榜上有名。

       近年来,随着我市林木资源总量的不断增加,把林业产业发展作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内容来抓,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拉动、典型带动等措施,积极培育和壮大涉林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和产品品牌,增强辐射带动能力,较好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截止目前,我市先后有50余家涉林企业被评为“山东省林业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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