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排行 滨州全省第一

2016-12-13   阅读:(148次)
    清华大学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发布《2016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通过对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市政府财政透明度进行大数据分析和研究,推出"2016年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排行榜",其中滨州位居全国第十五位、山东省第一位。近三年的全国排名表明,滨州财政透明度已稳居全国一流水平,其背后是滨州财政支出公共性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 滨州进入全国一流水平
  2011年,清华大学课题组选取了各省、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前三位的共计81个城市作为研究样本,滨州不在其列。如果按照"60分及格"的标准,在首次报告中仅有7个城市过线。2013年,《财政透明度报告》将全国除海南省三沙市以外的289个地级及以上市政府的财政透明度情况纳入了研究范围,滨州当年排名206位。2014年,滨州全国排名直线上升,位居全国28位、全省第4位。2016年,全国295个相关城市达到60分以上的有63家,70分及以上的有20家,过80分的仅有北京、广州、上海、珠海4家;滨州72.54分的得分,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近三年的排名表明,滨州已经进入了该项工作的全国一流水平。
  滨州积极主动地推动预算公开,在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以及推进经济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等方面,都产生了一系列积极效应。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28807万元,较上年下降21.6%;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28145万元,较上年下降2.3%;2016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22268万元,较上年下降20.9%。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 28619.76万元,较上年下降8.8%;2015年23173.3万元,下降19%。全市民生支出占总支出比重逐年上升,2013年为79.9%,2014年为81.6%,2015年为82.1%。每年推出并如期完成的"十件民生实事",更是让人民群众直接分享到了公共财政带来的利益。
  致力建设"阳光政府 全省率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滨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精神、致力建设"阳光政府"的坚定态度和推动力度,是滨州全国排名达到一流水平的关键因素。滨州市委书记张光峰在担任市长期间,就在全省率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2012年9月,滨州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并驾齐驱",获得了由北京大学设立的首届"阳光政府奖"。他还推动滨州在全国较早创建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且扭住公共资源交易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放,使滨州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成为省内外许多城市学习的范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表后,针对《决定》关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张光峰明确要求滨州要全面落实、积极推进,并对财政公开的具体落实工作始终保持关注。滨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文件。滨州预决算公开范围,顺利从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扩大到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及各民主党派,涵盖了除涉密部门以外的所有市直部门、单位。相关信息都在市政府官网或部门、单位网站上,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开。
  2014年,是滨州推动市本级预决算公开上水平的关键年,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市财政局汇报后,市长崔洪刚提出了具体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基础工作。安排市政府秘书长牵头,市财政局做好基础工作,召集列入预算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财务科长,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传达本次会议精神,组织业务培训,明确上级要求、工作纪律和业务规范。预决算公开以后,各级各部门安排经费支出,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守财经纪律,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经得起审计检查,切实算好账、当好家,明明白白接受社会监督。
  不怕晒、晒出健康来 努力创造滨州财政工作新格局
  今年3月21日,滨州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市纪委有关规定,给市直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发了一份《关于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以确保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公平、公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办法则是同时限制财政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让权力在"制度笼子"里运行。
  《通知》要求:主管部门分配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先由主管科室与财政部门主管科室进行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主管部门召开局长(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专项资金分配办法。会议前要报请市纪委统管派驻纪检组人员列席。主管部门凭会议纪要、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需要评审的要附项目评审资料)和市纪委统管派驻纪检组是否派人列席会议的回执等材料向市财政局申请执行专项资金预算。市财政局对主管部门申请执行专项资金预算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无异议,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处理程序下达财政专项资金。
  2013年以来,滨州市财政局已经为市委、市政府或市"两办"起草了包括《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内的13份文件或者通知。在此基础上,针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及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出台一系列可操作性很强的具体办法、措施。在具体中工作中他们更是致力于做实做细。如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今年在全省率先实施市级100万元以上所有非涉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全面向社会公开,公开数量由2015年的134个增加到199个,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非涉密项目也纳入公开范围。公开的内容细化到项目资金的具体用途、支出明细以及效果指标,项目资金使用更加清晰。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2016年市级依据2015年绩效评价结果调减预算2400万元。
  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以及务实细致的工作,滨州财政部门努力创造出一个不怕晒、而且通过公开透明使财政工作越晒越健康的新局面。最近,滨州市"两办"印发了市财政局起草的《滨州市预算公开实施方案》。根据这个《方案》,滨州将围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继续推进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措施,力争利用2-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全面、规范、高效的预算公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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