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高新区分局推行“123”工作法开展大企业纳税服务

2016-10-11   阅读:(182次)
       为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高新区分局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推出“123”工作法,以提高大企业服务管理水平,降低大企业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打造“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品牌”。 一、树立一个理念。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3.0版)》的工作要求,树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制定《高新区国地税联合合作大企业纳税服务方案》,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监管,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共同防范执法风险。逐步畅通合作渠道,深化合作方式,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合作体系,提高合作水平,减轻纳税人负担。 二、建立两项机制。一是成立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联合合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领导高新区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联合工作;二是建立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联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深化三个方面。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联合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以及具体措施。二是联合开展个性化服务。充分利用大企业信息化程度高的特点,搭建税企交互平台,提供个性化的事项预约、跟踪查询、风险提示、税企交流、诉求受理、政策宣传等服务功能。确定大企业名单,由国地税领导带队开展调研;组织召开大企业高层恳谈会,邀请企业集团负责人共谋税企之事,共商风险防控之计;确定大企业税企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实现税企交流无障碍;编制税务管理手册和核算范本,健全风险防控体制。三是联合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一方面,引导企业积极向税务机关披露涉税信息,收集整理大企业历史税务征收管理信息和涉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政务信息资源和中介机构数据等第三方信息。根据风险点评估情况,与企业一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共同排查风险区域,并提出针对性管理措施;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结合风险点评估情况和应对措施,分别就企业业务流程涉及的税务风险点是否存在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执行、执行是否有效以及企业信息系统在各个环节上是否支持内部控制的要求,对企业税务风险内控体系状况进行调查、评价,与企业一起着重从制度方面建立其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完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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