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Paul Owens介绍,最近几年,每年自保公司的平均增长数量在200家左右,增长趋势非常明显。随着全球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公司把自保公司作为风险管理模型的一部分。
Paul Owens认为,成立自保公司非常有必要。从财务层面来看,自保公司的成立有利于财务效率的增长。自保公司是可以进行全保的,还可以进行全保法律上的同意。通常公司会考虑到全保成本太高,但成立了自保公司之后,整体的风险成本是可以得到显著降低的。Paul Owens指出,自保公司甚至可以被打造成为利润中心,比如可以用自保中心签发的第三方客户保单,对制造商产品质量做出承保。对于公司内部来说,整个风险的回报也会因成立自保公司之后得到显著的提高,母公司不再依赖于传统市场上的商业保险。
苏黎世保险全球业部负责人Fernando Denes认为,自保公司的一大优势是能够建立母公司与保险市场的直接对接。“因为我们知道在保险公司一般只与保险公司进行直接的对接,所以自保公司为母公司提供了很多窗口,也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Fernando Denes称,自保公司根据企业内不同保险成本和保单结构进行区别控制,由自保公司决定分配多少资金,如何来为不同的业务创造有不同的承保额,使得母公司更好的与市场进行融合。
此外,Fernando Denes指出自保公司可以提高母公司准备金,这些资金长期来看可以进行投资,同时为母公司提供利润,这也是自保公司所具备的金融方面的优势。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教授陈秉正认为,保险包括自保在内,其实历来就是企业风险管理非常重要的一个工具。在中国建立自保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商业保险的阻力,商业保险对企业自保公司不认同,同时商业保险公司将来也会是自保公司的出单人,商业保险与自保公司缺乏协作准备。
此外,陈秉正指出,监管部门出于维护商业保险公司的利益,对自保公司的发展非常谨慎,同时监管部门对自保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规律性缺乏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