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德”、“宋月”、“老孙”……这些称谓并不是一个个简单 的名字,而是一个个品牌调解工作室。近年来,县司法局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特点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深入推进大调解文化品牌建设,丰富调解工 作内涵,深化品牌调解创建活动,着力建立专业化、品牌化、社会化的调解队伍,打造多元化的纠纷化解体系。
“守 德调解室”开启调解新模式。2013年5月,邹平县首家个人调解室——“守德调解室”挂牌成立。王守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已有20多年,积累了大量的群众工 作经验,口碑好,业务精,法律知识全面,擅长民事调解。3年来,守德调解室调解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纠纷,有效地化解了民间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特色个人品牌调解的建立,促进品牌调解体系的形成。2015年,县司法局九户司法所所长宋月,因地制宜开展“宋月赶大集”法律服务,在每个镇驻地的大集日, 通过悬挂条幅、开设普法专栏、现场解疑答惑、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法律服务。“宋月赶大集”这种方式,使农村群众在赶大集的同时,享受到了法律服务, 这种方式长效且有效,在当地群众中叫响,群众遇到什么问题,第一时间就想到宋月。化解矛盾纠纷与普法服务相结合的纠纷调解形式成为我县调解工作的新亮点。
特色品牌调解队伍的成立,不断充实品牌调解体系。在焦桥镇,“夕阳红调解队”中的老党员和老干部在农村起到了模范作用。他们用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影响力和公信 力,宣扬以法律和核心价值观为标准的是非对错判断标准,努力解决矛盾纠纷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品牌调解的形成,构建了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和劳动、医疗等专业调解委员会,基层有镇街、社区(村居、企业)两级调解组织,社会有各个品牌调解室、调解队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工作格局。
品牌调解贴近群众和现实,调解人员威信高、工作能力强,使得品牌调解逐渐在群众中得到认可。品牌调解在矛盾纠纷基层化解、内部解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的过程中 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全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2277起,调解成功2253起,调解成功率98.9%,涉案5349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