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农机局争取1.49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资金总量再创新高。市农机局扎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一 是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实现规范有序操作。市农机局始终坚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建设,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细化程序,完善制度,从政策宣传到组织报名, 从确定补贴对象到签订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从受益农户公示到实施牌证管理,从县级农机部门核实到补贴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程序明确,制度健全,形成了一套 比较系统、健全、可操作性强的补贴工作制度,实现了补贴工作的规范有序操作。
二 是有效整合资源,优先满足重点补贴机具。严格按照敞开补贴机具、重点补贴机具、其他机具的顺序进行补贴。同时,突出“三个优先”,即:优先满足地方特色种 养机械补贴需求;在不超过实施方案规定台套限制的前提下,优先满足“四个十”示范点购机补贴需求;优先满足贫困村、贫困户购机补贴需求。今年市级农机购置 补贴资金用于对粮食烘干机、16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按不超过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额25%给予累加补贴,对《2016年滨州市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 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机具按照不超过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补贴,包括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地方特色种养机械和农业机械智能设备。
三是继续执行人、机、户合影,做到补贴机具逐台核实。所有补贴机具严格执行人、机、户合影监管模式,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户合影、签字确认”,逐台核实补贴机具型号、配置和参数等信息,并主动邀请财政、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 是积极落实补贴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农机补贴高效实施。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定期督促县(区)农机部门做好自身绩效 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不断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市农机局张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