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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000009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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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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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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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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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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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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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
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滨州市委 滨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山东省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滨州市开展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鲁环督办函〔2018〕1号)有关要求,我市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2018年8月21日至9月9日,山东省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滨州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1月8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滨州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滨州市委、市政府以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照单全收,以坚决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滨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市区也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落地见效。
(二)科学编制整改方案。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滨州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滨州市开展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根据省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构建起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为责任人、分管市级领导为分管责任人、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企业为治污主体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体系。
(三)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用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期间形成的“黄、红督办单”制度、整改预警制度等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督导调度,对重点问题现场督导,促进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二、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对于中央、省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我们都及时传达、学习贯彻,确保上级有决策作部署、滨州有行动见成效。
(二)全力推进生态环保和督察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分管市长包行业”制度。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44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27次批示,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推进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关市领导先后19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
(三)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0个责任追究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迅速对相关环境损害和违法事实、情节和责任进行调查核实。注重深挖问题根源,把握关键环节,区分问题产生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谁决策谁担责,决策者重责、实施者轻责”的原则,真正分清责任,从严追究。
三、举一反三推动生态环保整体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层层深入、环环相扣,统筹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赢。
(一)坚定不移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3月18日,召开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议,调整了滨州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及10个专项指挥部,完善了“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对10场标志性战役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反馈问题138个,已完成整改132个。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已完成入海排污口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工作。强化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新增5家危废持证经营单位,年处置能力达115万吨,基本满足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水质保护攻坚,生态环境部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专项督查,共交办问题3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年上半年,我市6个国控断面全部达标,改善率24.28%,位列全国第25位。
(二)统筹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以严标准抓整改、促提升。对已完成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问题,盯紧靠牢,定期调度,坚决做到彻底整改。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上下统分、整体推进,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三)健全完善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完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结合环保垂改、机构改革,建立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把职责任务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健全生态环保工作大格局。组建专家智库,依托清华大学专家团队,为我市污染源解析等重点领域攻关提供智力支持,根据需要充实危险废物处置、渤海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专家力量。建立空气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每月通报,按照有关办法和规定,对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约谈。树立鲜明考核导向,坚持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识别考察干部的舞台,突出正向激励,强化考核引领,促使全市各级积极投身于绿色可持续发展实践,坚决答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性答卷。
附件: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清单
中共滨州市委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
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整改进展清单
一、部分整改任务进展缓慢
(一)反馈问题:环保监管力量薄弱,机构人员与任务不匹配的状况未得到改善。滨州市委、市政府虽然对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成立危险废物管理等机构等进行过专题研究,但至今仍未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不能满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2018年11月20日,市委编办在《关于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科增加职责的批复》(滨编办〔2018〕114号)中增加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职责。
2.2019年3月22日,我市正式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三定”规定(滨办字〔2019〕38号),进一步充实了环保监管力量,为市生态环境局增加了11名行政编制。同时明确由土壤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科具体承担危险废物管理职责。
3.根据编制部门下达用编进人计划和用人单位用人需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增强我市环境监管力量。2019年3月25日,向各市直单位下发《关于对用人需求情况进行摸底的通知》,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工作人员。
(二)反馈问题:工业园区跟踪环评工作推进不力。有关县区、部门及园区管委会推进工业园区跟踪环评速度慢、开展比例低,部分园区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尚未完成。惠民经济开发区跟踪环评工作本应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审批,但截至2018年8月底才编制完成初稿。邹平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邹平县长山化学工业园区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邹平县韩店民营科技园项目集中区跟踪评价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但截至2018年8月底,3项工作均尚未完成。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山东惠民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于2018年9月30日上报至原省环保厅。2019年7月31日,《山东惠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已报送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的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该中心受理审查。2019年8月14日,该报告书通过了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组织的专家审查会。《惠民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已于2018年12月4日报送至惠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12月6日出具备案意见,整改完成。
2.《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跟踪评价报告书》已于2017年10月13日报省环保厅;2014年6月10日,原邹平县人民政府以邹政复〔2014〕19号文件对《邹平县长山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进行了批复,因无新企业入驻,依据调整后的《邹平县长山镇总体规划(2016-2035)》,长山镇不再设置化学工业园区,未再实施园区建设,目前该园区已正式撤销;《邹平市韩店民营科技园(镇园合一)区域环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2018年9月28日进行了技术审查,2018年11月6日形成最终审查小组意见。
(三)反馈问题:部分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无棣县、博兴县、北海新区等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落后,集中供热系统不配套。阳信县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城区部分集中供热系统建设,改变建设计划后推进建设缓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阳信县投资1.2亿元,建设供热首站和二级换热站,铺设供热主管网18公里,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完成,形成供热能力300万平方米,新增城区集中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2018年10月30日实现集中供热。
2.无棣县鲁北高新区、新海工业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升级改造,并实现园区企业集中供热;西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池建设已完成,水处理设备已安装完成50%,水处理车间和操作间主体工程已完成,污水管道已铺设完毕,预计10月底前全面完工。
3.博兴县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密切联系燃气输送企业,统筹兼顾民用气与企业用气,园区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曹王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5万方/日,实际处理量为0.3万方/日,污水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曹王镇天然气主管网已铺设26公里,园区内天然气管网已铺设完成,园区内部分企业已经开始使用。店子镇污水处理厂1万方/日,采用AAO工艺+深度处理的先进污水处理工艺,使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店子镇项目集中区共有天然气供气企业两家,分别为金捷和东旭热能,园区天然气铺设13公里,为60余家公司供气,目前能满足园区公司用气量。兴福镇民营经济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园区内涉水企业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园区内天然气管网已铺设完成,园区内企业已经开始使用。
4.北海经济开发区针对园区内新建项目,根据项目供热需求,同步配套供热管网,实现集中供热;2019年年底前完成起步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目前完成土建施工总进度95%,设备全部已进场,正在安装,准备调试,已安装完成96%。
(四)反馈问题:部分项目整改落实不到位。部分县区有关部门未落实责任,部分整改项目不彻底。沾化区高家窑厂2015年5月底手续到期并关停,现场检查发现,窑体至今仍未拆除,相关手续办理迟缓,土地修复未开始实施。滨城区15处粘土矿已关停拆除,有9处尚未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 2020年底前滨城区需要完成9处窑厂治理工作。目前滨城区已完成4处窑厂的恢复治理工作。计划2019年12月底前完成4处窑厂的修复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1处窑厂的修复治理。
2.沾化区高家窑厂已于2018年9月底完成工程治理验收。
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仍很艰巨
(五)反馈问题:2017年,滨州市环境空气中4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分别高出0.83倍、0.57倍。2018年上半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浓度在全省排名相对靠后,分居全省第16位、13位、12位;臭氧居全省第17位,重污染天数居全省第15位。部分企业异味未得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较多。督察期间,共接到异味信访举报224件,占比高达47.9%,化工园区周边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异味问题。各有关县区及有关主管部门在化工园区的监管中,要求不高,监管不严,没有指导、监督企业加强工业异味的深度治理。滨农科技有限公司、侨昌化学有限公司等企业在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时均出现过信访投诉,而“回头看”仍接到关于上述企业的异味投诉。高新区海韵新材料有限公司异味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无棣天颐康肉食厂处置设施不完善,异味较大。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2018年我市7个省控站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5.6%、10.9%、31.3%、2.5%。2019年1-9月份,国控站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9%,改善幅度在全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中位列第1位,在“2+26”城市中位列第11位;省控站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 改善幅度在全省列第3位;PM10平均浓度9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列全省第1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全市200余家企业配备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新制定的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推进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严查治污设备不正常运行等现象。
3.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加大检查频次,鼓励群众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异味问题,确保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得到保障。
4.滨农科技有限公司、侨昌化学有限公司:(1)建设环境监管平台。对滨州工业园区大气环境实时监控,对超标废气进行追根溯源,检测值超标自动报警提示,做到发现问题立即处置,立查立改。目前,平台已经建成投入运行。(2)定期委托监测。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园区及重点企业大气环境,每月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超标问题,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3)滨农科技、侨昌化学分别投资1650万元和940万元,建设了RTO焚烧炉,新改建异味收集治理设备,对异味进行全面治理。山东安和安全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山东智腾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山东经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工业园区和以上两家企业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各种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4)聘请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等单位30余名专家,对包括滨农科技、侨昌化学在内的企业开展诊断式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完毕;聘请山东智腾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工业园区进行24小时现场空气监测;委托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升级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平台,增强了生态环境监管的全面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5.高新区海韵新材料有限公司:(1)查明问题具体情况。企业全称为山东海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PE管、PVC管,2017年11月底搬迁至滨州经济开发区,厂区由山东怡中机械有限公司转型经营。(2)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情况,建立辖区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企业清单,已完成治理、排放达标的企业建立达标排放清单,对不达标或不规范的设施进行治理改造,建立污染治理台账。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异味产生企业深入现场巡诊,对企业异味产生环节、治理措施等方面的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深度治理方案,全面提升企业异味治理水平。(3)加强日常监管监测。强化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监督管理,制定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监测计划,组织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6.无棣天颐康肉食厂:(1)立即溯源,查明异味源头。经核查异味来源于鸡毛收集车间和生产车间通往污水处理车间的明渠、积水池以及污水处理车间。(2)强化措施,整治异味污染。对鸡毛收集车间进行全封闭,通往污水处理车间明渠全部封盖,防止异味外溢。积水池、污水处理车间及污水处理池进行全封闭,异味通过管道收集,经碱液喷淋塔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无明显异味,问题完成整改。另外,根据2018年11月15日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臭气浓度平均值为254mg/m3,排放浓度限值为2000mg/m3,远远低于排放限制。(3)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加大检查频次,同时走访附近群众,积极鼓励附近群众发现异味后及时向环保部门反映,确保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得到保障。
(六)反馈问题:扬尘监管不到位。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管理未形成长效机制。滨州市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区政府间未形成监管合力,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不严、力度不够,检查、处罚流于形式。部分建筑工地未完全落实“6个100%”要求,渣土运输过程未采取密闭措施。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渣土运输车运输渣土期间,未落实夜间运输规定,物料覆盖不到位,抛洒严重,造成扬尘污染。查处过程中,有关部门查处不精准,强调开展工作成绩多,整改措施格式化;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工地及渣土车监管制度落实不认真,对违规公司处罚形式主义,针对违规车辆处罚力度不够,未形成监管良好局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按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将其作为开工条件进行审查,不达标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
2.严格过程控制,将全市369个建筑工地划分为四级网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现监管全覆盖。
3.安排专业执法力量持续监督检查。2018年以来,对293个(次)工程责令停工整改;约谈工地有关负责人6次,整改场地围挡、场地硬化、堆土覆盖等问题50余处。
4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渣土运输整治方案》,印制了《关于加强砂石渣土车辆管理的通告》。目前,中海酒店绿化提升施工单位已充分认识到问题严重性,按要求展开自查,积极整改,并制定了具体目标措施。滨州市城管监察支队已对北京东方园林立案处罚,处罚金额最高限3万元,并已执行完毕。开展土方施工管理专项督查,重点对土方管理台账和违规渣土车辆处罚情况进行排查,对照问题,查漏补缺,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了土方市场管理秩序。
(七)反馈问题:部分企业治污设施标准低、料场封闭不到位、粉尘收集不彻底、无组织排放超标等问题突出。督察发现,鲁北集团海生生物有限公司3#赤泥库南侧建设的临时停车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填埋大量粉煤灰,防治扬尘措施不到位。阳信县山东坤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尘治理不到位,料场未封闭,大量物料露天堆放,厂区地面大片破损,扬尘污染严重。滨州市炉渣综合处理厂防风抑尘网建设不完善,部分炉渣未覆盖,堆场内炉渣高于防风抑尘网高度,造成扬尘污染。有关县区在日常检查中不细致,对问题查处不严格,整改标准不高;企业设施建设标准低,存在粉尘、废气、污水处理效果差等问题。山东惠民宝雁塑料制品销售有限公司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落后,粉尘收集、废气处理效果差;惠民县包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收集不彻底,循环水沉渣随意堆放、遗撒明显。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2018年9月1日,鲁北集团海生生物有限公司(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已调配机械将约160方粉煤灰装车运至山东本本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制砖。2018年9月21日完成项目备案,9月25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停车场物料已苫盖完成,扬尘得到有效治理。
2.阳信山东坤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物料已全部进入料仓;料场已全部封闭;厂区破损地面已完成硬化。
3.市城市管理局针对滨州市炉渣综合处理厂部分现场炉渣存在防风抑尘网建设不完善的问题,下达了《关于对滨州市炉渣综合处理厂防风抑尘网建设不完善造成扬尘污染的整改通知》,要求滨州市炉渣综合处理厂立即整改。已于2018年11月17日前完成整改。
4.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惠民宝雁塑料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在光氧催化设备前加装新式低温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加大回收罩和密封回收罩。惠民县包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对收集罩进行重新安装,建设废气收集设施,清理沉渣堆放点,建设沉渣收集池,全部封闭存放至固废间。安排专人负责环境卫生清理,杜绝物料随意堆放、遗撒现象。
5.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全市结合随机抽查制度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加强环境监管监测力度,对检测不合格的,责令提升改造污染防治设施。
(八)反馈问题:个别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督察发现,山东科宇能源有限公司在线监控系统参数设置不规范。该公司4#排气筒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300mg/m3,在线监控系统量程也设置为300mg/m3,导致该企业4#排气筒氮氧化物浓度永远不会超标,明显弄虚作假。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2019年1月12日,阳信县邀请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监控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有关专家,对山东科宇能源有限公司4号排气筒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量程设置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系统设置的参数是一氧化氮并不是氮氧化物。系统的一氧化氮(NO)参数量程为0-300mg/m3,换算系数1.53,换算为氮氧化物(NOX)参数量程为300×1.53=0-460mg/m3,不会出现超标无法测出的情况。但量程设置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原则上量程应设置到排放标准的2-3倍。企业已将一氧化氮的量程调整到400 mg/m3换算成氮氧化物400×1.53=612 mg/m3,超过排放标准的两倍以上。在省生态环境厅专家、领导见证下,要求企业在一氧化氮量程设置为400 mg/m3的情况下,通入544 mg/m3的一氧化氮标气,传输仪上的氮氧化物浓度显示为836 mg/m3。这个实验证明,烟气浓度超过量程值照样上传数据,不存在数据永远不会超标、弄虚作假行为。
(九)反馈问题:不合格成品油及散煤销售未得到有效控制。督察发现,滨州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检查出54起不合格,市及有关县区有关职能部门对不合格成品油的监管以罚代管、执法不严,缺少对不合格油品源头监管的有效措施。各县区城乡结合部露天散煤销售点多,有关部门对散煤管理不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对辖区内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和车用油品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19年上半年,全市共抽检加油站688家次,抽检车用汽柴油样品1655批次。其中,1600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53批次检测结果未出。2家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被依法处罚。
2.2019年,共组织对全市正在生产的成品油生产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6家企业13批次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3.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上半年,共处理生态环境部交办的成品油不合格油品问题15个,外地不合格油品来源线索31个。6月14日,召开了全市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整顿百日行动动员会议。
4.2019年4月1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滨散治办字〔2019〕1号),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和分工。同时,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序推进散煤治理相关工作。加强煤炭质量监管。2018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投入抽检经费51.32万元,抽检煤炭729批次,722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9.04%。对销售不合格煤炭的经营户立案6起,罚款33076元。按照全市煤炭经营企业20%的抽检比例开展流通领域煤炭检测,抽检煤炭样品110批次,108批次合格,合格率98.2%。
(十)反馈问题:“散乱污”治理不彻底。个别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散乱污”企业查处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监管合力。“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不彻底,存在死灰复燃隐患。“回头看”期间,共接到“散乱污”信访举报72件,占信访举报总数15.4%。邹平县2017年以来,共审批和备案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32个,已建成投产的28个项目中,有11个项目将以建筑废商砼为原材料擅自改变为以废石料为原材料,7个项目未批先建;普遍存在厂区未硬化、料堆覆盖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为依托,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各县(市、区)每月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今年以来,新发现“散乱污”企业3家已全部清理取缔,围绕邹平市临池镇砖瓦窑企业开展综合整治,现已全部整治完毕。
2.为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问题,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有序发展,同时杜绝环保“一刀切”,确保社会稳定,邹平市下发《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综合整治方案》,同时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制定《邹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对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项目集中整治。通过集中行动,依法取缔无环保手续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7个,对32个有环保手续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全部采取停产整治措施,确保每个项目按照技术指南标准要求逐项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销号制度,严格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三、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
(十一)反馈问题:今年上半年,徒骇河富国断面为劣V类水质,虽然氟化物浓度在2-6月期间呈下降趋势,但较去年同期增加8.67%;马颊河胜利桥断面5月氨氮浓度、化学需氧量增加明显,化学需氧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3.3%;支脉河陈桥断面氨氮浓度、化学需氧量均值虽达到V类,但仍有3个月超过V类水质标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
1.2018年4月以来,惠民县境内徒骇河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已达到Ⅴ类水质标准。针对前期河流断面氟化物超标问题,一是加强胡集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安装氟化物自动监测设备,实现了氟化物自动监测、实时监控。二是督促惠民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理能力为1600m3/h的循环水外排水除氟系统,控制出水氟化物浓度。三是每月对徒骇河惠民出境断面的氟化物进行监督监测,通过观察分析水质变化情况,加强对点源的监管力度。四是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排水的监管,加大对惠民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徒骇河流域其他涉水企业环保执法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强化企业监管,确保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无棣县对马颊河胜利桥及上游实施分河段加密监测,每月至少监测3次以上,及时掌握马颊河入境和出境水质状况。同时,与沿河排查做好有效结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目前,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已达到Ⅴ类水质标准,2018年均值全部达标。
3.博兴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指挥长的博兴县环境联合执法暨支脉河流域综合整治指挥部,聘请专家学者研究制定了《支脉河陈桥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和《博兴县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任务分解方案》。强化自动化管理能力,日排放100吨以上的120余家涉水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光大水务、兴福嘉诚、湖滨清河、店子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污水处理厂均增设了总氮、总磷在线设备。庞家镇、乔庄镇、吕艺镇、纯化镇、锦秋街道分别建设了1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补齐雨污分流短板,已完成47个小区及部分城区街道雨污分流工作,铺设污水管网18.6公里。博兴县政府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88个,完成了4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配建改造。建立县、镇(街道)、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出台《博兴县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集中开展 “清河行动”,整治销号违法事项128处;安排专业巡管人员36人,河管员170名,县财政拨付150万元用于河湖管护;入河排污口有30处,已整治完成30处。2019年1-10月支脉河陈桥断面在各类例行监测、抽测中水质指标均达五类水标准。
(十二)反馈问题:雨污混流问题突出。滨州市现有雨污合流管道421.2公里,主城区220.94公里,部分县区仍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老城区道路及居民生活小区的排水系统雨污混流问题突出,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个别河段水质超标。滨州市雨污分流管道改造推进迟缓,工期过长,2017年仅改造21.17公里,2018年仅计划改造99.3公里,全市后续工作量较大。沾化区有28公里未建成雨污分流管网,污水需通过管网泵至沾化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按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319.31公里改造任务。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以来,完成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129.01公里,其中:2017年改造21.17公里,2018年改造107.84公里。2019年计划改造136.24公里(原计划改造116.24公里,为加快进度,将2020年计划中的20公里调整到2019年实施)。2019年 6月24日发布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PPP项目预中标公示;渤海五路以东区域雨污分流改造,东海一路、黄河二路、黄河六路已开工,渤海二路招标控制价编制已完成,黄河三路因地下管线复杂正在进行施工方案的调整,待完成后实施招标。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已开工;惠民县、无棣县已开工;沾化区已发布招标公告。
2.沾化区已按照市区两级整改方案制定攻坚方案,分三年完成沾化区雨污合流改造,其中2018年改造8.6公里,2019年改造10.2公里,2020年改造9.2公里。目前正在按照既定方案强化监管,加大资金投入,有序推进。
(十三)反馈问题: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治污设施建设滞后。滨州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市县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光大水务(博兴)有限公司设计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天,实际运行量达9.6万立方米/天,超负荷运行;往湖滨污水处理厂转移污水的暂存池及10公里管网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博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只完成了部分前期工作,明显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不能按整改方案的要求于年底前建成。阳信县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陈楼等污水处理厂未能正常运行。部分企业污水治理设施不完善,治污设施建设滞后。滨化集团应于2017年10月完成高盐废水直排入海38公里排海管道建设工程,虽然已经开工建设,但还需要1年的时间才能完成管道铺设并投入运行。
部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博兴县唐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污水排放口低于工业园区管网入口,导致污水倒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按照《“十三五”期间(2018-2020年)滨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到2020年底前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厂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吨。目前,有关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其中:市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于2019年6月24日发布预中标公示;阳信县新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3万吨/日),前期因与山东省城建集团资金拨付产生纠纷,2017年9月暂停施工,2019年8月复工建设。目前,污泥脱水机房、污泥调理池、污泥浓缩池、调节池、监测仪表间的土建部分已基本浇筑完成。生化池底板钢筋施工及支模作业已完成80%,臭氧设备间基础已浇筑完成,高效沉淀池底板钢筋施工正加紧进行,二沉池现进行抗浮锚杆试压基本完成,其他后续工程正按计划有序进行。在正常施工的情况下,预计2020年5月底可完成全部土建工程;无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项目所有单体构筑物、主体土建施工全部完成,高低压配电、机电设备安装就位,各单体间污水管道全部贯通,准备闭水试验,预计2019年10月底进水做工艺调试并申请试运行,确保年底正式投入运行;博兴县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已完成总工程量35%;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正与社会资本方洽谈新的建设方案;滨州临港产业区新城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正在办理海域使用证。
2.往湖滨污水处理厂转移污水的暂存池及10公里管网工程建设已完成;博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目前已与北京北控工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合同签订,施工队伍已进场,“三通一平”、临舍搭建已完成,正在进行部分土建施工。
3.阳信县在新城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基础上,规划增加3万吨/日产能。统筹调配两个污水厂城区污水进水量,确保污水处理能力可满足城区现状需要。陈楼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验收并已公示。
4.督促滨化集团投资5000余万元在滨城区境内建设了输水管线约24.5公里,将原排水口下移至潮河坡杜闸下游960米处南岸(滨城区与沾化区交界处),工程于2016年4月份建成投入运行。该公司投资约1亿元在沾化区境内建设约40公里高盐废水排海管道,目前输水管线剩余1.5公里。
5.博兴县唐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已将污水排放口明渠改为地上渠,防渗防腐处理到位,并对排污管线进行了疏通。
(十四)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标准不高。部分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中指导不够,监管不严,致使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标准不高,畜禽养殖场废水不能达标排放,养殖粪便随意堆放且防渗措施简单,异味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群众信访较多。督察发现,滨城区中裕养猪场大量粪污未做防渗处理且大面积堆放。无棣县车王镇建在德惠河堤坝处的养殖场未能及时取缔,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沟渠。高新区华美农业生态有限公司鸭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坑塘。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规模养殖场(小区)按照畜牧兽医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正在进行整改。未发现畜禽粪便随意堆放、污水外排现象。对群众举报臭味扰民的养殖场户,立即责成进行了整改。
2.滨城区中裕养猪场大量粪污未做防渗处理且大面积堆放、无棣县车王镇建在德惠河堤坝处的养殖场未能及时取缔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沟渠、高新区华美农业生态有限公司鸭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坑塘等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固废及危废处置能力较弱,管理不到位
(十五)反馈问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展滞后,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处理能力不足。整改方案要求,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在2018年底前建设完成,但惠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直至督察时才陆续完成该项目的立项、环评、土地等审批手续,不能在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综合楼封顶完成,主体验收完成,内部装修完成,正在准备内部验收及办公宿舍家具、厨房厨具采购。
2.渗滤液处理系统土建施工完成约70%,个别单体具备验收条件,设备已具备发货条件。
3.焚烧发电系统垃圾池、渣坑四周池壁及框架柱浇筑混凝土施工完成,烟气净化间,汽机间承台拉梁混凝土浇筑完成,锅炉基础预埋件安装完成,主工房基础完成等待验收。
4.惠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原有渗滤液存量为31000吨。2018年惠民县制定整改细化方案,2018年5月开始,市城管局对惠民县下达渗滤液处置进度月报通知,先后10余次进行现场督导。惠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日均产生量为120吨,先后租赁南京润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合众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移动式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8年12月底,惠民县存量渗滤液已处理完毕,并提交销号申请。2019年8月27日,组织第三方专家进行评估,专家组评定具备存量渗滤液销号要求,8月28日省住建厅组织第三方评估组进行了现场评估,正在等待评估结果。
(十六)反馈问题: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管理不规范。督察发现,各县区有关部门没有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制度,设施运营管理不规范。无棣县垃圾中转站转移垃圾渗滤液至集中处理站转运记录不完善。滨城区垃圾中转站将垃圾渗滤液直排污水管网。邹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储存量大,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处理能力不足,2018年5月、6月,该厂渗滤液处理出水总氮浓度超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超标排往县污水处理厂。北海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厂厂区道路堆放垃圾,渗滤液暂存池破损严重。
整改时限:2019年9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加强对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及生活垃圾渗滤液的收集及运输管理,由各县(市、区)指定清运单位使用专业车辆统一运输。对生活垃圾中转站中不规范的生活垃圾渗滤液收集设施进行改造。严格规范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北海经济开发区、邹平市、博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面,严格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各县市区中转站渗滤液收集设施建设,防止进入污水管网。
2.无棣县分镇街计量,建立中转站渗滤液流水账、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表、污水处理站实验记录簿、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效果和出水水质一览表、渗滤液处理试运行出水台账等相关资料,同时对预处理后外运至城市污水管网和镇街中转站所产生的渗滤液实行三联单和过泵记录,实行日汇总、月累计制度,确保数据规范完善。
3.2018年11月对滨城区内41个垃圾中转站进行彻底摸排,召开生活垃圾渗滤液收集设施改造专题会议,明确责权,逐个整改。整改工作已于2018年12月21日全部完成。
4.由于受今年9号台风“利奇马”的影响,邹平市出现强降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在地降水量到达370余毫米,整个厂区全部被淹,雨水深度达80余厘米,出现了雨水倒灌现象,导致池内的库存渗滤液明显增加,初步预估暂存池内尚有2.1万余方渗滤液;因强降雨整个处理设备全部被淹损毁,损毁价值超过465万元。灾情过后,邹平市积极协调筹措资金,目前损坏设备已基本修复完毕,正在试验出水中,出水情况稳定,将加快处理进度,早日完成库存渗滤液处理工作。
(十七)反馈问题:一般工业固废未采取有效去异味和防尘措施。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大,堆存不规范。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大量污泥露天堆放,未及时转移,易造成二次污染。魏桥创业集团269.2万吨违规电解铝项目处于停产状态,但电解槽内仍残存大量废物及原材料,未妥善处置。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已委托滨州市春华建材有限公司对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处置,现已完成清理外运。不断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建立污泥处置台账,明确污泥去向,做到日产日清,规范运转;严肃查处污泥违规转移和随意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按照国家四部委清理整顿电解铝违规项目相关要求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精神,关停的电解槽已进行封存,张贴停产序列标识。在国家四部委没有明确的处置意见之前,保持电解槽封存状态。停产电解槽均属于正常生产的电解槽,槽内的氧化铝和冰晶石均为电解铝的生产原料,价值很高,公司不会随意处置。这些原辅材料全部封闭在电解槽内,电解槽全部安装在封闭的厂房内,不会对环境造成任何风险。国家明确处置意见后,公司将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置。如果经相关部门批准启动,将根据电解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清理或直接通电启动;如果要求彻底拆除,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妥善处置。
(十八)反馈问题: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涉危险废物监管历史欠账多、涉及企业多、处置能力不足,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未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和设施建设,致使一些危废库管理不规范,一些企业危废存放较混乱。督察发现,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库存量10875吨,危废转移处置不及时,有的危险废物暂存时间超过1年以上;滨城区美艺佳工贸有限公司、滨州化工有限公司危废管理不规范,危废存放混乱。魏桥集团电解槽大修渣无害化处置示范项目建设时间滞后。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已出台文件将危险废物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强化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新增5家危废持证经营单位,年处置能力达115万吨,基本满足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的要求。
2.督促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对固体废物进行第三方核查,做到账实相符。该企业2018年9月底前产生的固体废物已核查完毕;同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及时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对暂存的废盐规范存储管理,积极联系相关科研单位,解决废盐处置出路问题。目前该公司储存危险废物1800吨、废盐8130吨。对储存的危险废物,一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二是该公司利用自建的危废焚烧炉进行焚烧减量化处置。对储存的废盐委托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废盐进行危险特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进一步处置方案,限期解决危废存放混乱问题。针对美艺佳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危险废物存储不规范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整改到位。
3.魏桥集团电解槽大修渣无害化处置示范项目于2018年8月底建成,12月25 日开始试运行,通过试运行发现高温炉下料口多次出现大料块堵料情况,高温炉仍存在问题,需停炉改造。鉴于该项目为实验项目,全国没有工业化应用先例,调试过程中仍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根据调试运行情况,项目运行成功后,明确整改目标,制定二期建设方案,审定后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