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共博兴县委 博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博兴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博发〔2019〕2号)的文件精神,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落实“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制度,将机构改革后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重新确认信息,同时,参照省市部门预算归口管理情况,按照“方便部门”、“上下对口”与“前后衔接”的原则,调整了县级机构部门预算归口管理股室。
2、预算编制及执行。完善预算单位信息,强化主管部门的财务统管责任,主管部门及下属(代管)单位的财务原则上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前期各部门已按照改革前的职能和政策进行了预算编报,为做好机构改革与经费预算的衔接,由职能划出部门根据机构、职责、人员、业务调整变化情况,及时研究提出经费预算划转建议,商职能划入部门同意后,填报《2019年县级部门经费预算划转建议表》。同时,督促并指导各部门加强对机构改革涉及经费预算的研究论证,机构职责在部门间划转的,原则上不新增安排支出;机构精简或职责减少的,相应减少支出;新设机构或职责增加的,优先通过现有预算调剂解决。经费预算划转经县财政局审定后,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系统中将2019年预算进行调整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