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树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产6254655.41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2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高树先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17285747.1元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刑罚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高树先服判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于2018年7月24日生效。
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树先职务犯罪案一审判决生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树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产6254655.41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2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高树先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17285747.1元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刑罚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高树先服判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于2018年7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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