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委召开常委会议

2018-03-19   阅读:(80次)

3月14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关于对滨州市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精神,听取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全省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班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张凯和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张兆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王文禄列席会议。

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张光峰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个环节敢抓敢管,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更好地担起管党治党重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盯住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县区、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一级带一级、一级管一级,把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要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以上率下、作好表率,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责任在分管领域和部门落实到位。要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抓紧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要求、措施、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要强化问责,把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整改不主动、不积极、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就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班会议精神,张光峰强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各级干部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充分认识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主动性,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严格执行“两项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把关,认真研究部署,督促执行落实。要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

形成共识,打牢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思想基础。各常委要率先垂范,认真学习有关政策,确保个人填写的《有关事项报告表》经得起检验,经得起查核,坚决杜绝漏报、瞒报问题。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高度重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分管单位和干部做好督促提醒,认真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正确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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