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市2015年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滨州市局结合本地实际工作,从以下五个方面认真开展工作。1、文件先行,提前部署。为贯彻落实鲁统办字〔2015〕32号文件精神,滨州市局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滨统办字〔2015〕35号),《通知》从组织领导、开展新一轮评定、星级单位复查、严格组织验收等四个方面对2015年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工作进行了详尽细致的安排部署。2、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滨州市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其作为加强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要求各县区统计局“一把手”是星级单位管理第一责任人。同时,结合省、市“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滨州市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动员全市企业积极参与“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倡树“厚道鲁商”品牌。3、召开会议,强力部署。滨州市局举办“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程序培训班,就如何做好全市星级单位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并对“四上”企业星级单位申报程序中的7个模块进行了细致的培训,使各县区参训人员能够全面了解星级评定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提高了县区专业人员的实战能力。4、加强督查,强化考核。为确保“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工作合力,滨州市局制定并下发《县(区)统计局、分局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滨统字〔2015〕26号),将各县区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5、开拓创新,确保质量。为全面、详实地了解全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化管理情况,滨州市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基本单位实地核查工作,对全市的“四上”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情况,市局将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改善,对可以发展的企业,督促县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专项培训力度;对不具备星级评定的企业,要求县区要做好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消除企业对“四上”企业星级管理评定工作的各种误解,提高企业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