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强化项目资金专账核算,滨城区基层财政管理局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出台相关要求,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改[2017]2号)等相关资金管理要求,省市级美丽乡村应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原始资料,其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也需准备好有关材料。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需规范资金账务处理,建立项目资金专账,完善项目原始资料,项目原始资料应包括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进行项目和资金管理,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原始资料,竣工情况表、验收报告表、验收清算报告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