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兴县市场监管局在局四楼会议室为11家首次获得“滨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颁发证书。
为了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经营者守法诚信,以及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山东省消保条例》,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积极组织全县市场信誉好、产品(服务)质量优、消费者满意度高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到滨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公示活动中来。
为了开展好首届滨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公示活动,确保消费者满意度的“含金量”,博兴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联系沟通,充分征求意见,择优推荐40家单位参加公示活动。随着初步审查、征求意见、随即抽查、网络调查等程序的完成,博兴县博兴县曹王家电、京博新能源、鲁信厨业等11家生产经营单位首次获得“滨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公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