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市场销售大葱开展专项检查

2017-09-28   阅读:(64次)

针对有关媒体报道山东100多只羊在食用禁用农药甲拌磷大葱叶死亡事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组织全市系统开展了市场销售大葱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明确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蔬菜水果超市大葱销售为重点,督促食品销售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对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者予以取缔。截止目前,全市安排大葱专项监督抽检49批次,实行监督抽检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对经营大葱的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储存服务提供者进行现场检查,查清产品来源和流向,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本次检查中2家商场和5家小超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责任编辑: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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