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部门决算公开要求的有效落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打造阳光政府,高新区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监管职能,按照《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区积极准备、精心筹划、认真落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于9月15日全面完成,我区24家预算单位及2个街道办事处统一在高新区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各部门决算,向公众亮“家底”,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预算单位为部门决算公开主体。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各预算单位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公开任务。
二是扩大范围。将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及办事处全部纳入公开范围(涉密部门除外),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情况等。涵盖了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等,既有数据表格,又有文字注释说明。
三是细化内容。结合预算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机制落实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
四是严把关口。安排专人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提高各预算单位决算公开财务处理水平,确保公开内容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完整。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和丰富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加强财政政策和专业名词解读,完善公开方式,实现以信息公开促预算管理,以主体责任促规范执行,以公众监督促深化改革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