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编办紧紧围绕改革要求,在明确改革任务、实施路径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好三个“结合”,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以统一思想为着眼点,实现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相结合。省编办批复改革方案后,第一时间向市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将改革实施意见和县区改革方案提交市编委会议审议;及时以市府办名义印发《滨州市市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批复县区改革方案;建立由副市长任召集人、涉改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争取改革部门的支持。
二是以调研论证为发力点,实现方案落实和重点任务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多次到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宣传改革精神、内容和目的,深入了解执法队伍现状,探讨改革落实方案;结合政府部门“三定”修订、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统筹谋划,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
三是以建立机制为长效点,实现工作推进与效能提升相结合。建立改革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倒排工期,确保按10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建立改革工作定期调度督导机制,每月两次调度县区和市直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同时,建立协调、配合、衔接、监督等机制,健全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为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