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直9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完成

2017-06-21   阅读:(141次)

滨州日报·滨州网6月20日滨州讯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政府9个工作部门的“三定”规定,标志着我市首批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修订工作顺利完成。

在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过程中,我市紧紧围绕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控编减编等重点工作内容展开。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将“三定”修订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衔接,确保改革方向明确“不碰车”,节奏互补“不硬推”。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一致、部门行政许可权分散、部门间职责交叉等问题,强化部门主业主责,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三是严控机构编制,坚持内涵式改革,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各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只减不增”。

“三定”规定修订工作采取分批次、压茬进行的方式,共有35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被纳入修订范围。首批9个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的修订,调整完善了部门主要职责,理顺了部门、层级之间职责关系,优化了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使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组织架构更加合理,政府运行更加协调顺畅,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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