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役士兵补贴政策:小微企创业最少补1.2万元

2017-05-15   阅读:(273次)

记者从昨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针对退役士兵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创业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集中体现在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和担保贷款等方面。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房波在新闻发布会上作了详细介绍:

一是对办理失业登记的退役士兵,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给予每人400元-800元的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费用标准80%给予补贴。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鼓励民营企业吸纳安置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三是退役士兵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创业补贴,允许有条件的市对退役士兵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补贴;退役士兵创业缺少资金的,可提供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3年贴息;允许有条件的市对退役士兵创业租赁场地提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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