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五一起开始施行

2015-04-29   阅读:(174次)
        齐鲁网4月28日讯(记者 周静)28日上午,山东省政府今天举行2015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会议室举行,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娥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周立军等通报了山东省政府依法行政情况,并重点解读了将于今年五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条例在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监督机关的同时,还规定了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条例中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和监督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执法行为从事前、事中到事后的完整链条的监督,从源头上控制了没有执法权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执法,也坚决杜绝了群众强烈关注的所谓“临时工”执法问题。条例也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条例》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缺少法律依据的问题。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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