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峰: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

2017-03-17   阅读:(165次)

3月16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省委检查组《关于对滨州市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精神,听取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全省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班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汇报。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张凯和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张兆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王文禄列席会议。

就贯彻落实省委检查组《关于对滨州市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精神,张光峰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个环节敢抓敢管,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更好地担起管党治党重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盯住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县区、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一级带一级、一级管一级,把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要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以上率下、做好表率,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责任在分管领域和部门落实到位。要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抓紧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要求、措施、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要强化问责,把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整改不主动、不积极、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就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张光峰强调,要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实践证明,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于全面准确掌握干部相关情况,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教育培养和选拔使用工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严格执行“两项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把关,认真研究部署,督促执行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学习宣传政策,带头落实报告要求,带头遵守报告纪律,带头督促制度执行,自觉发挥标杆示范作用。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好集中填报、录入汇总、抽查核实和结果运用等工作。要强化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打牢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思想基础。要搞好指导,按时完成任务。各常委要率先垂范,认真学习有关政策,确保个人填写的《有关事项报告表》经得起检验,经得起查核,坚决杜绝漏报、瞒报问题。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高度重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分管单位和干部做好督促提醒,认真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正确填报。

(记者 管林忠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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