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主动作为靠前保障服务“五城同创”发展大局——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由明枚

2017-03-07   阅读:(212次)

县十三次党代会提出:”深入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全力打造文明和谐、富裕安康的幸福之城。”就落实这一要求,公安局表示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县政府始终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到那里,公安工作就跟进到那里,党委、政府最需要提供什么,公安机关就依法给予保障,围绕“五城同创”,服务发展大局,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日,记者就相关工作采访了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由明枚。

记者:请谈一下如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治安环境?

由明枚:我们将紧紧围绕新一轮招商引资,以及重点项目、城建交通、生态建设、金融安全、旅游服务业、民生事业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防职能优势,结合我们正在开展的“破案件除隐患”攻坚行动,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全程保驾护航。针对干扰我县经济市场秩序、影响企业生产发展的涉企违法犯罪,特别是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阻挠施工、恶意讨薪等重点案件,不间断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有效维护企业健康发展。高度关注和主动防范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对企业关停亏损、裁员减薪、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评估风险、监测预警,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记者:在完善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方面,公安局是如何做的?

由明枚:我们始终把为民便民利民作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户籍制度改革、身份证办理、车辆管理、交通处罚、出入境办证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研究推出更多便民举措,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推行预约、延时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积极作为”的工作理念,建立警企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坚持为企业发展提供“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和重点企业对口联系服务,切实帮助解决急需急盼和困难问题。严格执行各项警规警纪,坚决防止和杜绝民警在办理涉企涉商案件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具体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滥用职权,违法行政;严禁插手经济、债务纠纷和越权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严禁以检查为名,干扰生产经营;严禁带着个人感情和泄私愤办案。

记者:公安局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强化文明创建工作?

由明枚: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决战决胜之年,时间紧、任务重。从现在起,我局强化“一盘棋”思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调度安排,与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宣战,全面整治“闯红灯”、“跨护栏”、乱穿马路等交通陋习和城区“乱停车”违法行为。110接处警、出入境管理、户政、车管等窗口服务,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办公区域整洁、警容严整、用语文明,确保文明的工作习惯成为每名民警的自觉行动。突出抓好交警路面执法执勤工作,深化“创建文明城市,交通民警先行”活动,把每个交警执勤岗都打造成邹平文明形象的窗口。

记者:着眼于今年村“两委”换届工作,公安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农村治安环境?

由明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将组织开展农村治安专项整治,营造稳定有序的村“两委”换届选举氛围。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黑恶势力,坚决铲除宗族势力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街霸,密切关注盗窃毒杀牲畜案件、因报复产生的放火、投毒案件以及带有农村特点的团伙犯罪、流窜犯罪,切实压住农村社会治安阵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会同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化解工作。组织各派出所利用各种机会,运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送法进村、送法入户,让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检查,加快推进农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大力发展巡逻队、护村队、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强化农村治安管理,提升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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