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扶贫对象提供养老服务、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精准兜底。该局与扶贫部门搞好对接,全面准确掌握需要民政兜底保障的农村贫困人口信息,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完善低保认定办法,把对低保对象的全面核查作为核心内容,对城乡低保对象逐户进行全面调查、摸排、筛选,对全县现有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集中民主评议,重新认定,并长期公示,备案管理。县民政局还鼓励群众举报城乡低保工作中程序不规范、对象不准确等问题,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一个不纳入,确保“精准兜底”,并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与扶贫开发信息实时共享,救助对象与扶贫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突出养老扶贫,为扶贫对象提供养老服务。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和供养标准,将敬老院建设管理纳入“十三五”养老服务业规划,在镇街新建、改扩建规模合理、功能实用、设施齐全的敬老院,在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扶贫对象集中供养基础上,积极为其他扶贫对象提供养老服务。深化敬老院社会化改革,逐步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合建合营等模式,引入专业化、高水平的社会力量参与供养机构建设运营工作,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在此基础上,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贫困农村独居、空巢、高龄、困难老年人实施精准扶贫。
实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县民政局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扶贫,对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最高75%的比例给予救助。该局还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和临时救助“绿色通道”,并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基金筹集力度,今年确保基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救助范围也得到了扩大,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都将给予临时救助。针对农村贫困人员危房安全保障问题,该局将对全县农村低保、五保及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危旧房进行集中改造,每户建2—3间住房,每户救助不低于2万元,危房救助资金由县、镇街各负担50%。
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功能,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机制。今年县民政局设置了助困、助医、助学、助老等10项扶贫项目,并大力推进村民捐款互助工作,年度募集村慈善互助基金全部用于扶贫工程建设与扶贫对象救助。县慈善总会设立扶贫基金,接收社会各界扶贫捐款,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扶贫攻坚。此外,该局还培育农村经济协会,带动农民增收脱贫,并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培育力度,开展“扶贫帮困,社工在行动”活动,用专业社工服务助人自助,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工作,通过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工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重点围绕贫困户的致困原因及个性化、多样化的脱贫需求,利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方法,提供困难救助、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专业社工服务,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改善民生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