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协同努力、搞好配合。认识到不到位、作风扎不扎实、工作落不落实,直接关系到创建工作的效果。我们要统一思想,按照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安排部署,认真对照任务抓好落实,以良好的执行力推进创建工作。
文明城市创建新的测评体系增加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宣传教育、诚信建设制度化、志愿服务制度化等重点内容,使创建任务变得更加艰巨。为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工作成效,我县制定了完备的总体方案、任务职能分工和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把测评体系的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只有各责任单位主动站位,密切配合,关键时候勇于承担任务、责任,不推诿扯皮,才能顺利实现向全国文明城市跨越的目标。
落实责任,重在细化责任、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测评标准和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密切关注创建工作进度,对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要抓具体、抓落实。各创建工作组要对承担任务的单位加强调度督导,在规定时限内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落实责任,必须实施网格化管理。各网格单位和包保领导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各项测评内容标准,落实好划分的责任区域内工作。各创建工作组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测评体系要求,与所在网格驻地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及辖区内其他单位一起,研究制定实施网格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实干者成,大道者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脚踏实地,没有捷径可走。只要我们工作一件件去做,项目一个个去抓,问题一个个去解决,就一定能推动梦想一步步变为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