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水泥行业实行冬季错峰生产 滨州等5市提前实施

2016-11-23   阅读:(124次)

齐鲁网11月21日讯(记者 徐慧) 日前,山东省环保厅、省经信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外,全省所有水泥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

据了解,整体错峰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3月15日。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等地的水泥企业则要提前一个月、从现在开始停产。全省将实行部门联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约企业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相关城市可以根据实际,制定执行严于全省统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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