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法律搭配心理咨询创新法律服务新格局明集镇将心理咨询引入信访工作

2016-11-17   阅读:(169次)

日前,明集镇西闸村孙某因对土地政策不了解,带着愤怒情绪到镇综治信访办反映问题。为有效化解孙某的不良情绪,更好地与孙某正面交流,明集镇综治信访办由司法所所长、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刘赟首先耐心对孙某进行了心理疏导,解开了孙某心里的疙瘩,从而能在对方心平气和的情绪下更好的讲解政策,成功化解了矛盾。如今像这样因为心理咨询的介入而成功化解矛盾的案例,在明集镇不在少数。

将心理咨询引入信访工作是明集镇今年创新法律服务新格局,打造的一个法律服务新品牌。今年以来,明集镇立足自身发展实际,以创建“法律服务品牌”为载体、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法律咨询为主体,专门增设心理咨询服务,建设了法律服务心理咨询室,有效化解了群众不良情绪,解决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高度重视,突出专业。从信访实践来看,以往有些群众在维权过程中容易带有焦躁、心理失衡等一些负面情绪,特别是一些老上访户不同程度上都存在着偏执、猜忌、愤怒等情绪,使得原本简单的矛盾复杂化。当上访户无法从正面进行交流时,就必须引入心理疏导,让对方感到被尊重、增进信任感,从而化解矛盾。为此该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聘请专业的律师和3名国家职业心理咨询师,组成一支专业的调解队伍,从理性的角度,帮助群众疏导不良情绪,解决心理问题,提供专业建议,引导依法维权。

紧贴实际,突出重点。该镇在接访过程中配备一名心理咨询师对信访人建立心理档案,并定期回访。现阶段咨询室针对的主体和任务目标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的发生除当事人不懂法律以外,更大的因素可能在当事人双方有难以理清的心结。只有从根源上打开心结,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矛盾纠纷的进一步发展,阻止矛盾的复燃、多变。二是辖区内上访老户。处理上访问题,易疏不宜堵。法律服务心理咨询室以疏导为主、法理兼顾,为上访户搭建沟通桥梁,能有效疏导藏怒宿怨,化解一事多访、重复上访等。三是特殊群体。特殊群体本身就比常人多了一份压力,如果不及时给于心理疏导,有可能会自暴自弃,重蹈覆辙。咨询室通过对特殊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新定位、认识自我、学法懂法,重拾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加强宣传,突出法治。心理咨询室同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一同承担全镇法治宣传工作,利用镇村大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新明集》报、义务法律心理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材料、美丽明集微信群等方式发布法律知识,在全镇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实现人人学法、懂法、用法,为建设法治明集、打造美丽乡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版权所有:齐鲁汇采购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继续阅读

最新资讯

企业资讯

Copyright 2020 齐鲁汇采购 www.qlhc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鲁ICP备16029387号-11 山东华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5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