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出台办法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2016-11-08   阅读:(156次)

近日,市编办印发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办信息化设备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了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办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关工作由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承担。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统筹负责我办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内网和外网的网络维护,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的管理维护,会同各科室、单位做好机构编制网的信息维护。综合科、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会同有关科室、单位对办公计算机及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应用软件进行管理。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人,并指定专人承办具体事务。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对我办网络信息化设备擅自改装拆卸强行关闭系统、修改IP地址等违规操作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对违规操作造成泄密、财产损失和网络重大故障者,视情节轻重,追求有关人员责任。对信息化设备的购置、维修及耗材更换、报废等,坚持统筹规划、从严控制、厉行节约的原则。并对信息化设备进行统一登记、建账,并定期进行核查,确保办信息化设备使用的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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