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人社局四举措推进精准扶贫

2016-10-25   阅读:(237次)

为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责任落实,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促进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更加充分就业和更高水平保障,县人社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全面保障,让农村贫困人口有工作、有收入、有保障。

建立动态台账,实现就业精准扶贫。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并建立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就业情况花名册,坚持每月统计汇总一次,动态了解贫困群体的人员结构和就业创业需求,及时掌握本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就业愿望、培训愿望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实施就业援助,实现转移就业扶贫。县人社局将就业政策向农村贫困人员倾斜,认真贯彻省、市就业扶贫政策,严格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用人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中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鼓励扶贫对象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创办小微企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县人社局将加强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结合每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企业用工招聘会,运用网站、微信等信息化、现代化服务手段,为用人单位和贫困劳动力牵线搭桥。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

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扶贫对象就业能力。县人社局将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学习技能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范围,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通过了解贫困人员培训需求和特点,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培训,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在家有致富项目、在外有致富手段。该局还将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推行企业订单、培训对象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四单式”培训模式,创新培训形式,方便贫困人口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开展全民参保扶贫行动,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险水平。县人社局加强社会保障兜底功能,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重点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好全民参保扶贫行动,进一步扩大居民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因贫困未参加居民养老、居民医保人口底数,属重度1、2级残疾的,落实政府代缴居民养老保险和55周岁即可领取居民养老金政策;对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协调各镇街,帮助其参保缴费;对符合特殊疾病条件而未办理特殊疾病保险的,专门安排专家对其特殊疾病进行专项审批,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该局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根据上级部署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服务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及时落实省、市关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优惠政策,真正让农村贫困人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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