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档案局的负责同志先后发言,就立法计划谈了意见建议。
王立勇指出,立法应当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把握市委的工作大局,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线,重点围绕群众所关切的需要地方性法规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项目。要切实保证立法质量,要有地方特色,可操作;立法的项目在科学依法严谨的情况下,要简洁、清晰,让老百姓看的懂;不要为立法而立法,重在通过立法解决问题、规范问题。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在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即应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建议项目。根据有关规定,单位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应当在提出前对立法建议项目自行组织论证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论证,充分征求有关市人大代表、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记者 荆常忠 通讯员 晋鑫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