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整市推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2016-09-23   阅读:(179次)

今年,根据省农业厅统一部署,我市整市推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市组织培育1700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100名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予以补助,每人3000元,共540万元。

培育对象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和农业企业负责人。同时加大在扶贫工作重点村的遴选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组织引导其参加职业农民培育

我市将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注重机制创新、提升培育质量、加强政策 扶持,加快构建服务“三农”、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 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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