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方案

2016-09-13   阅读:(117次)

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意见》。

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意见指出,山东将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轻企业税负、改善金融服务、扩大有效投资、深化"放管服"改革等8个方面促进民间投资的稳定增长。

要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去除各类对民间资本的显性或隐性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5+4”产能过剩行业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站点等,确保2016年全省减轻企业税负500亿元左右、流通环节成本降低20亿元以上。

同时,山东将对重点骨干行业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多方面扩大有效投资,每年确定的省重点建设项目,民营企业项目不少于 60%。筹足用好1200亿元PPP发展基金。 2016年年底前实现投资项目申报受理、部门联合办理、一次办结告知的网上并联审批。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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