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林改字[2016]157号)和《山东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市林业局下发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各县区认真做好2016年度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提出要求。
各县区要将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辖区有关涉林企业,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涉林龙头企业参加申报。对申报工作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 专人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实填写、申报,并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全市2016年度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