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 “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2016-08-29   阅读:(261次)

8月25日,记者在全市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确保9月20日前完成“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任务目标。副市长李维东参加会议。

据悉,去年12月30日,全市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在无棣县发出,沾化区、阳信县、无棣县、邹平县陆续挂牌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截至目前,无棣、阳信、沾化三个县区实现了颁发新证。9月20日前,全市必须完成“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工作任务。

李维东在会上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做到加快推进机构建设,抓紧把机构建设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做好档案资 料移交,市县房管、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制定详细的登记档案资料移交方案,将纸质登记资料和电子登记资料准备齐全;做好资金保障,各县区要将不动产登记 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要厘清职责,做好统一登记与交易管理之间的有序衔接。

(记者 任斐 通讯员 刁会超 报道)
版权所有:齐鲁汇采购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继续阅读

最新资讯

企业资讯

Copyright 2020 齐鲁汇采购 www.qlhc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鲁ICP备16029387号-11 山东华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5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