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电子电器类产品已召回20次

2016-08-12   阅读:(821次)
 千龙网北京8月10日讯 8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6年 1 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至今已实施电子电器产品召回20次,涉及产品263.41万件。

实施召回的电子电器产品主要包括便携式个人计算机、电源适配器、固定式通用灯具、滚筒干衣机、电动剃须刀、电子坐便器6类。这些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笔记本电脑电池过热、笔记本电脑电源线过热、吸顶灯的灯罩掉落或在安装时灯罩破裂、干衣机起火、剃须刀充电时漏电等。

另据了解,将家电产品召回纳入整个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是新实施办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历年的消费投诉中,家电也是常年维持的第一大投诉栏目。根据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数据,2015年度,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依旧是第一位,总投诉量高达110552件,投诉比重占到17.29%,远高于第二名服装鞋帽类的47047件,7.36%。

所以,2016年起实施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将家电纳入召回,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者对待大多数企业产品召回的信任度,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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