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6-08-10   阅读:(228次)
 中国网山东滨州8月10日讯 (初海平) 本网从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8月9日,滨州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推进现场会议在无棣县召开。会议传达了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滨州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情况,研究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试点工作。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王文禄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实地察看了无棣绿风合作社。据介绍,绿风合作社是滨州市首批3家试点合作社中的1家,山东省金融办于2015年6月批复认定编码,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主要业务提供植保防治作业、技术信息、植保器械维修服务以及各种农作物耕种作业。截至2016年7月底,累计发生互助金笔数78笔、互助金金额281.9万元。2015年被评为“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

  在听取了相关部门汇报后,崔洪刚指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的客观需求,是规范农村信用合作行为的迫切需要,也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目前,滨州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获批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占山东省的13.6%,参与信用互助业务的社员825人。首批3家试点合作社中,参与信用互助业务的社员344人,累计发生互助资金业务总额321万元,占山东省的17.2%。

  崔洪刚强调,要扎实推进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按照山东省试点工作要求,以扩大试点覆盖面和信用互助业务量为主线,以加快培育试点示范社、落实托管服务事项、履行监管职责为重点,力争8月底所有新增试点社均签订三方合作协议,12月底所有试点社及其社员都能从试点中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加快培育试点示范社,充分调动合作社和社员的积极性,引导符合标准的合作社完善《章程》。加快落实托管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开发设计专门软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加大扶持引导力度,尽快研究出台业务创新、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创新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涉农保险机构与托管银行有效对接,对基层监管人员、信用互助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做好试点风险防范,各县区切实履行试点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识别、预警和化解风险。合作社要坚守试点的基本原则,严格把握“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的政策底线。

  就当前的金融工作,崔洪刚指出,要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坚持清理不规范收费,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收费项目。要加大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处置力度,加强金融风险预警监测,继续落实大额联合授信和异地授信管理制度,发挥银行机构化解风险的作用,积极创新不良处置方式,,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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