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滨办发〔2016〕29号)。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 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件大事。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 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做出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 要决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推动国有 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有效途径。
《意见》的出台,为我市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市属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更加规范、更加完善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意见》从全市国 民经济发展战略高度对新形势下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在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同时,依照国有资本功能定位,更加注重国 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通过调整,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壮大国有经济,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带动引领作用,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新亮点和主 要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