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滨城区局开展保健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

2016-07-01   阅读:(226次)
  630日,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滨州市北镇办事处昌龙社区开展了 “保健食品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

此次保健食品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之一。活动现场,市局、滨城区局工作人员发放《保健食品小贴士》、《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等多种科普读物,同时还为市民讲解保健食品安全常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食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保健食品时尽 量选择大型超市、卖场、连锁药店等正规途经购买,索取发票等有效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将来维权时使用。要看清保健食品专用“蓝帽子”标志和保健食品批准 文号。按照规定,保健食品销售包装上须印有保健食品标识和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分上下两行,上行为批准文号,下行为批准部门,批准文号与保健食品标志并排或 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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