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0年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4-23   阅读:(53次)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沾化区域防洪减灾及水资源开发建设工程项目

滨州市沾化区

滨州市沾化区宏达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凯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69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8.24万元实施区内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及城区水系连通及生

态治理工程,是沾化区实现提高区内水系防洪除涝能力、雨洪资源综合利用能力、供水

安全保障能力及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废气: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粉尘、汽车尾气和施工设备(包括车辆)排放的烟气。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施工粉尘经本环评提出防治措施后,可将其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等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农户家中,生活污水利用农户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河道堤防及渠系建筑物工程产生的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新都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及时清运。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在施工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由于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只要措施得当,并注意调整施工时间等事项,可以将施工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环境风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结论,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环保措施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方面讲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7811900、7811921(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43-7811900 

通讯地址:滨州市沾化区银河四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2568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沾化区域防洪减灾及水资源开发建设工程项目

滨州市沾化区

滨州市沾化区宏达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凯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69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8.24万元实施区内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及城区水系连通及生

态治理工程,是沾化区实现提高区内水系防洪除涝能力、雨洪资源综合利用能力、供水

安全保障能力及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废气: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粉尘、汽车尾气和施工设备(包括车辆)排放的烟气。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施工粉尘经本环评提出防治措施后,可将其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等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农户家中,生活污水利用农户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河道堤防及渠系建筑物工程产生的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新都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及时清运。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在施工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由于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只要措施得当,并注意调整施工时间等事项,可以将施工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环境风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结论,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环保措施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方面讲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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