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生实地督导检查《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实施筹备工作

2020-04-22   阅读:(122次)
 《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各责任单位的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4月21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先后来到正在建设的滨城区犬只收容留检基地、滨城区养犬备案登记服务点现场办公,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养犬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在位于沙河街道办事处的滨城区犬只收容留检基地,赵永生实地查看了基地周边环境、工程建设进度、功能区划分,详细询问犬只管理制度、专业队伍设立等工作筹备情况。

赵永生强调,建设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既是《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更是回应群众关切、推进文明创建、维护城市形象的客观需要,务必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在管理办法实施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积极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养犬,鼓励爱犬人士、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基地犬只管理工作,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您了解《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吗?”“支持对犬只进行登记管理吗?”在滨城区滨海宠物门诊养犬免疫登记点,赵永生与带着爱犬“钢镚儿”来体检的姚女士亲切交谈。姚女士说,“钢镚儿”对她来说是“家人”,政府出台管理办法能有效避免因为个别不规范养犬行为导致的不和谐现象,是我们的城市更文明的体现,她“一万个支持”。

姚女士配合工作人员演示了犬只信息登记、管理员审核、缴费、犬牌发放等流程,并兴奋地展示了智能犬牌样品,她表示5月1日当天将为“钢镚儿”办理正式犬牌。

根据《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5月1日至6月30日是我市犬只进行集中登记阶段。赵永生强调,要全力做好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各网点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要强化文明规范执法,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养犬,对不按规定登记、劝说教育无效的,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袁海泉,党委委员、副局长郑保社,滨城分局、经区分局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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