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取消6项行政审批事项 规范部门审批事项

2016-03-21   阅读:(153次)
   滨州日报讯 近日, 滨州市政府印发 《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2015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对省政府2015年第二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衔接落实。此次衔接, 市级对应取消、 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3项, 其中取消6项。

  在衔接落实省政府2015年第二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过程中, 我市继续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此次衔接, 市级对应取消、 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3项, 其中取消6项, 调整实施层级1项, 整合1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1 项,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4项; 承接省政府下放或委托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20项。按照 《滨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管理办法》 要求, 我市及时对《滨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进行动态调整, 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 滨州机构编制网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

  按照上级要求, 在 《滨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基础上, 市编办提出了市级承接调整的初步意见, 各市直部门根据实际, 积极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进行沟通, 根据上级部门的意见和本部门实际, 确定市级取消、 调整、 承接情况, 确保承接事项准确规范。

  前期, 在充分征求各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 我市以不增编制职数、 不增内设机构数为前提, 将部门行政审批、 行政监管、 行政处罚职能相对分离, 撤并设立行政审批科, 统一由行政审批科承担本部门的审批职责, 实现行政审批 “两集中、 两到位” 。通过此次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 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审批职责, 规范了部门审批。

  (记者 李伟伟 通讯员 杨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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