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五项控规的请示》(滨自然资规呈〔2019〕4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BZ-KF-QHH、BZ-KF-WL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BZ-KF-LC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BZ-KF-ZT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里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项规划。
二、原则同意以上规划确定的定位与规模、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土地使用控制、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绿地与景观系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综合防灾、开发强度与建筑高度控制、“六线”规划控制及城市设计引导等内容。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依法实施和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因上位规划变更或规划实施需要等,需对上述规划进行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