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有的117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今年将逐一评估

2016-03-07   阅读:(317次)

本报济南3月2日讯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现有的117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今年将逐一评估,形成废止、转化、整合、修订或保留的结论。今后,强制性标准将 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内。超范围制定的标准原则上将废止或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类,经过近些年的发展,这些标准之间难免有互相交叉甚至矛盾的情况,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郭大雷介绍。据了解,目前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三级标准有万余项,交叉重复矛盾难以避免。

据悉,目前我省共有117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主要分布在大气污染物排放、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三大领域,基本不存在超范围制定问题,但部分标准制定实施日期 较早。年底前,所有标准中不再适用的将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确需强制的将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建议。

“今年我省还将针对关键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降耗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和政府治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关键领域,清理废弃一批老旧标准,淘汰一批落后标准,创建一批新标准。”省质监局局长张宁波表示。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重点针对实体经济,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标准提升工作,重点实施重大标准创新、试点示范、推广应用计划300项,制修订标准600项。今 年还将启动团体标准试点工作,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逐步推进以政府组织为主体的标准化创新体系向以企业、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为主体的标准化创新体 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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