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市统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密切配合,建章立制,力促全市房地产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强化房地产开发统计管理。市统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滨统字[2015]32号),要求各级统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房地产开发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
二、联合培训,提高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近期,市统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对县区统计局业务局长和相关专业人员,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业务局长和相关负责人,市城区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三、规范企业统计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统计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固定的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通知当地统计部门;抓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严格规范统计报表报送程序,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
四、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由统计部门牵头,房地产管理部门参与,共同布置,共同规范,共同监督。建立数据质量联合检查机制。统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经常性的联合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五、联合考核,通报结果。由市住建局和市统计局共同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认真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企业要予以通报表彰,对报送统计报表不及时、统计数据不真实的,按规定予以处理。
六、落实责任,实行目标到人的制度。统计工作上升到一把手工程,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和联系人,使这项工作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切实保障房地产开发统计数据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