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三个一批”实施方案》(滨政办字〔2018〕100号),以及《关于组建改建市属企业集团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字〔2018〕163号)、《关于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滨政办字〔2018〕149号)、《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僵尸”企业清理退出实施方案》(滨政办字〔2018〕146号)三个配套的具体实施意见及方案。上述四个文件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三个一批”深化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也标志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新的高潮。
“三个一批”即培植壮大一批,加快组建改建大型企业集团。按照“市场化运作、依法依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原则,根据市属国有企业所处类别的不同,以重点优势企业为载体,将功能相近,产业相连,具有互补优势的企业进行重组整合,组建改建6户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实现国有资本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不再试点、不限层级、应改则改、能混则混”的原则,通过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吸收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出资入股等方式,加快推进12户市属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力争2019年年底前完成一半,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退出一批,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清理退出。按照“一企一策、积极稳妥、勇于担当、依法依规”的原则,通过解散注销、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国有股权挂牌出让等四种方式,对长期停产停业、不具备正常生产经营条件的29户市属“僵尸”企业实行清理退出,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
按照中央、省、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提升资本价值创造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州国信建设集团公司、滨州东诚园林有限公司、滨州双峰石墨密封材料有限公司、滨州石油燃气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滨州行知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滨州市城乡规划测绘勘察院有限公司、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滨州禾丰高效生态产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滨州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滨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滨州北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2家市属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出资入股、认购可转债、收购股权、股权置换等形式,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先选择与国有企业产业布局、发展战略匹配,产品有较强关联、具有行业核心优势的机构或个人,优先选择具有先进发展理念和管理模式的机构或个人。同时,按照全市国有资本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也积极鼓励国有资本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具备可持续发展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资本围绕产业链、价值链,通过相关业务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业务互补等方式,参与非国有企业发展,形成具备较强竞争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关于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可以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滨办发〔2016〕29号文件规定: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依据企业发展状况和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对主业处于地方国民经济具有带动引领支撑作用或承担政府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保持国有资本实际控制地位。对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但原则保持国有资本实际控股地位,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我市目前正在准备实施的这12户国有企业,全部向民营资本开放,同时欢迎市内外民营资本积极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