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铁金福

2018-12-19   阅读:(140次)
       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六城同创”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出台了《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使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 局长铁金福:这是我市城市管理方面的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具有鲜明的滨州特色。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条例》规定,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和乡镇办等,统筹设置各类市场,合理设置早市、夜市等,方便市民生活;在适当地点设置公共信息服务栏,供有关组织和市民免费发布便民信息,这些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为人民管理城市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二是坚持大胆创新。比如,对互联网租赁车辆的运营、管理进行了规定,提出企业应当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新技术,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另外,还提出运用“市民通”和数字化城管平台等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管理城市,并将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写进《条例》,这些都是本《条例》的特色和亮点。

《条例》的颁布实施给城管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一是学习培训。采取专家授课、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强化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对《条例》的学习,让执法者学好《条例》、熟悉《条例》,增强执法水平和法规应用能力。

二是大力宣传。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各类综合整治行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严格执法。结合拆违、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在春节前后开展一次以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秩序专项整治,依法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为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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