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设置92处抓拍设备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为

2018-12-01   阅读:(147次)
           1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德章率执法检查组对《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潘青参加活动。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文明行为重点工作得到有效提升。今年以来,我市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成效明显,另外在重点路段、路口和市区人口密集区域设置“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92处,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3万余起。

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实施情况表示肯定,并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将文明行为促进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引导机关干部、企业职工以及学校师生发挥带动作用,共同倡导文明风尚。开展专项行动提高执法水平。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增强社会参与度。与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将《条例》贯彻实施持久深入地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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