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及整改复查,发布了《滨州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2018017号)》,对以下15个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8年11月23日始至2018年12月2日止。
监督电话:0543—8176855
通信地址:黄二渤十八卫生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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