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滨州城市空气质量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同比改善

2018-11-09   阅读:(122次)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同比改善,其中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20.3%,改善幅度列全省第4位,重污染天气天数减少幅度居全省第5位,但优良天数同比减少。

数据显示,1-9月份,我市7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3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2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6位,同比改善36.4%,改善幅度列全省第7位;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7微克/立方米下降了4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2位,同比改善10.8%,改善幅度列全省第7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10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6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8位,同比改善14.5%,改善幅度列全省第4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64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3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3位,同比改善20.3%,改善幅度列全省第4位;优良天数为121天,较去年同期125天减少了4天,优良天数列全市第17位,同比恶化3.2%,列全省第15位;重污染天数为9天较去年同期16天减少了7天,重污染天气天数列全省第15位,减少幅度居全省第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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