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 滨州市范围内将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2018-09-13   阅读:(108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防空警报试鸣日的通知》(滨政办信函【2008】35号)的规定和要求,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在滨州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滨州广播电台调频93.1兆赫同步播放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警报试鸣范围:在全市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2.警报信号与起止时间: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为2分钟。

各警报信号中间停顿一分钟。四种警报信号于北京时间2018年9月18日10时0分开始,至10时15分结束。

3.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不变,各项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4.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滨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滨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咨询电话:3168939。


版权所有:齐鲁汇采购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继续阅读

最新资讯

企业资讯

Copyright 2020 齐鲁汇采购 www.qlhc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鲁ICP备16029387号-11 山东华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5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