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第三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我市山东醴泉集团有限公司名列其中。此次符合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共18家,其中山东省6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准入条件,一是已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的废轮胎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万吨,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的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2万吨);二是在废轮胎加工利用过程中,要对废轮胎中的废橡胶进行百分之百的利用,对废轮胎中的废纤维、废钢丝进行回收利用;三是废轮胎加工橡胶粉综合能耗低于350千瓦时/吨(40目以上及精细胶粉除外);四是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必须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及先进设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