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醴泉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第三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公示名单

2015-12-14   阅读:(238次)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第三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我市山东醴泉集团有限公司名列其中。此次符合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共18家,其中山东省6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准入条件,一是已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的废轮胎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万吨,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的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2万吨);二是在废轮胎加工利用过程中,要对废轮胎中的废橡胶进行百分之百的利用,对废轮胎中的废纤维、废钢丝进行回收利用;三是废轮胎加工橡胶粉综合能耗低于350千瓦时/吨(40目以上及精细胶粉除外);四是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必须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及先进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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