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了《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滨州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滨州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开启创新发展新征程的决定(草案),决定将其列入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通过了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书面印发了有关初审意见、说明、调研报告。
王文禄指出,即将召开的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意义重大。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务求严谨高效,不出任何疏漏,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副市长曹玉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等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召开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有关事项。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7月6日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决定: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11日至13日在滨州举行。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选举事项;(二)审议关于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开启创新发展新征程的决定(草案);(三)其他事项。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8年滨州市新增政府债务
限额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7月6日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审议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滨州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同意2018年滨州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决定批准2018年滨州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4.29亿元。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5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声的提请,于2018年7月6日任命:
孙长青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云霞、王素洁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邦斌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杜洪东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东生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4号
滨城区选举的许加海、阳信县选举的崔洪刚、71436部队选举的王春雷等3人因工作调整调离滨州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阳信县、邹平县分别补选宇向东、马军权为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以上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373名。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